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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教学部工作学习例会制度
发布时间2019-11-21      浏览次数:88


一、总则

规范各临床教学校区工作例会的组织与实施,确保学校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优化资源配置,提管理效能,强化对部门重点工作的有序高效推进,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目的

(一)强化责任分级,确保目标实现。

(二)实现管理同质,保证同质同频。

(三)规范工作流程,提管理效能。

(四)注重学以致用,提高业务水平

三、要求与内容

(一)例会

1.月工作例会:月工作例会原则上安排在每月第一周、学校工作例会之后。原则上由临床教学部主任主持召开,全体人员参加。学习和传达学校重要文件会议精神与月例会重点工作安排教学校区本月工作学习计划和上月工作学习总结;协调解决各教学校区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

2.月学习例会:学习例会由分管业务工作的主任助理确定学习时间并主持召开,业务相关人员参加。学习国家业务相关重要文件精神;学习学校业务相关规章制度;汇报本月学习计划和上月学习总结;以案促改,交流各校区教学、学生、后勤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

(二)例会

1.部门周例会:部门周工作例会原则上安排在每周学校工作例会后一天进行。原则上由临床教学部主任或主任指定相关人员主持召开,主任助理、各教学校区负责人参加。学习和传达学校重要文件会议精神与周例会重点工作安排;汇报教学校区上周工作学习总结和本周工作学习计划;协调解决周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

2.各临床教学校区周例会:工作例会各教学校区根据工作需要每周固定时间召开。由各教学校区负责人主持召开,全体人员参加。学习和传达学校相关文件会议精神、部门周例会会议精神与重点工作安排;集中开展部门学习汇报;协调解决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

四、执行与督办

(一)因各教学校区办公地点分散,以方便大多数为原则,相关会议组织人员需提前三个工作日报办公室统筹布置,力求简洁高效不折腾。为避免工作脱岗,除月工作例会外,其他会议原则上由会议主持人到各教学校区主持召开。

(二)工作学习例会由主持人按时组织召开,各项例会结束后形成会议记录并提交相关会议照片,会议材料临床教学部办公室备案。

(三)各项例会形成的工作计划,各有关工作人员要根据要求认真执行。

(四)各分管工作主任助理和各校区负责人要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办,督促有关人员执行落实,协调解决执行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并及时在相关例会上通报执行情况检查和督办情况将作为个人月度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

、附则

(一)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二)本制度由临床教学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