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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教学部值班制度
发布时间2019-11-21      浏览次数:72


为进一步加强各教学校区的安全稳定工作,确保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正常运行,积极应对突发事件,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教育厅及学校党委关于值班工作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组织

行二级值班制度,临床教学部主任、主任助理带班,各校区工作人员值班。办公室具体负责安排带班,各校区负责人负责安排本校区值班。

二、值班要求

1.工作日,周末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持个人通讯方式24小时畅通

2.法定节假日、长假值班:根据具体情况及工作需要由各校区另行安排,报办公室胡玉会处备案。

三、值班时间地点

参照《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值班制度》文件要求,根据各校区工作时间安排,值班时间为值班当天8:00至次日8:00。

工作日,周末、法定节假日(非长假内)、长假放假后一周和开学前一周值班期间,值班人员需在办公室内坐班,值班期间三次打卡:当日7:30-8:00、18:30-22:00、次日7:30-8:00;

长假各校区无学生留宿值班期间,值班人员需保持信息畅通,确保突发情况可以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置。

四、值班人员职责

(一)带班职责

1.负责检查总值班人员的在岗情况;

2.听取值班人员的值班情况汇报;

3.向上级领导汇报发现的问题;

4.及时组织处理突发性事件;

(二)值班人员职责

1.负责检查保安、宿管、保洁等工作人员在岗情况;

2.巡查办公区域、教学区域、生活区域情况并及时向总值班领导报告情况;

3.协调处理校内突发事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升级、恶化;

4.听从带班领导的指示,完成值班任务;

5.听取并向有关领导汇报上级有关部门的紧急部署和工作安排;

6.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值班交接工作,值班人员根据值班当天情况,如实填写《值班记录簿》各个项目。

五、注意事项

1.办公室通过现场巡查、共享实时位置、查看打卡记录等方式,加强对值班工作的管理和检查。

2.不得随意请人代班。如有特殊情况确需代班,应向当日总值班汇报,确定代班人员,报经带班主任审核同意,在办公室胡玉会处备案。

3.值班人员值班完毕后,将值班记录簿和校园安全情况进行交接,履行交接班手续。

五、附则

1.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2.本制度由临床教学部负责解释。